这次地震很严重,通过二手媒介的传播过程,景象同样悲戚。在各种形式的捐款中,我至今没有伸手。之前,同类事件我算比较积极者,之后,我猛然觉得这些款能不能应用到该用之处。一前一后,使得我开始对这种自愿型活动产生了某种不信任,我不相信人参与的这类活动,能够执行机器人般的非人格化进程。所以,我没有捐款。
本来,募捐纯粹属于自愿性质。对于自愿,我的理解是自己做主,捐与不捐,捐多与捐少都是自己的事情,都是私人的事情。既然是私人的事情,就没有必要谴责别人捐献数目的多寡。因为,捐献多寡并非与爱恨成比例。更不能使用绝对量来比较爱国心的强弱,在爱国的天平上,捐献一元与百元应该没有程度上的差异。 但好的事情总会发生变态,在赈灾过程中,有很多义演、义卖、义……之类上演。所谓“义”者,不是真的也。也就是说,不是真的演、不是真的卖、不是真的……。在这其中,自愿性质悄悄发生着变化,开始了强迫的进程。你本来已经募捐一些,从那里经过他们又上来陈述。你怎么想?还有,他们抱着箱子走进人家的商店募捐,这样就变味了吧!让别人陷入矛盾的境地,不客气地说,就是强迫别人捐款。 还有,就是集体场合的捐款。自愿性质也在发生变化,该捐多少呢,这是一个问题。同学捐了百元,我捐十元是不是太少了?扪心自问起来,量力而行最佳。这种景况之下,无须看别人多少,无须再发扬中国文化中“别人”的重要性。否则,领导都捐了那么多,我怎么好意思太少呢?如此想来,事情的性质就变了,那就不是你本来意志的表达了。当然,有的人说,我就是没有自己的意志。那也就是他的意志吧。 可见,在集体活动中,即使自愿性质强烈如捐款者也会不期然发生变化。变化的原因在于不可琢磨的人性之恶,在于存在危险的铲平主义思维。试想,当一件事情的性质发生变化了,后果会怎样?面目全非是多少会有的。当然,并非自愿的就是值得赞扬的,也并非强迫的就是值得鄙视的。在自愿之下,还有人与人之间伦理的约束,在强迫之中,还有法律制度保障实施。
出现了很多数字,它们都是以亿为计量单位,这些都是统计出来的结果,我不怀疑其中的水分,我仅怀疑它们的流向。百名歌手的赈灾义演结束,韩红说到怎么使用筹集款项的时候,说道要通过两种方式,其一就是亲自送到灾民手中。伟哉!大概她也对款项的流动保持着怀疑态度吧!所以,也采用了这种最原始但是最有效的土方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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